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函
时间:2021-04-07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各有关单位及注册造价人员: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21〕82号)要求,现就交通运输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函告如下:
一、2019年以后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暂沿用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注册工作要求和流程办理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一级造价师初始注册时对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要求。
二、已取得甲、乙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和取得水运职业资格证书的水运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时需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学习。
三、注册工作直接在部职业资格中心平台上完成,注册人员对所提交的资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无需现场审核。
四、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师的注册工作正在协调办理中,具体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五、部职业资格中心注册网址:
公路专业http://www.jtzyzg.org.cn/GLGCZJ/LEAP/glgczj/html/index.html
水运专业
http://sygczj.jtzyzg.org.cn/SYGCZJ/LEAP/sygczj/html/index.html
六、注册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册工作中有何问题,可与部职业资格中心或我处联系。
厅建管处联系人:赵蓉,电话:025-52853424。
附件: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21〕8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2021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1/4/6/art_41407_9726320.html
最新信息
- 2021-04-07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
- 2021-04-07【奋战一季度,加力开新局】...
- 2021-04-07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
- 2021-04-07S48线资中至乐山、资中至...
- 2021-04-07广西高速公路“奋战一季度,...
- 2021-04-07关于江苏江建集团有限公司等...
- 2021-04-07平谷区顺平路城区段增设绿化...
- 2021-04-07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政...